社論--投資台灣方案的真實效果
因應美中發生貿易大戰,為考慮分散生產基地,回台投資成為不少台商的選擇,因此政府在二○一九年開始推動「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」、「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」及「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」,合稱「投資台灣三大方案」。三方案實施至今年年底將屆滿三年,根據經濟部統計資料,目前已累計有一一○○家企業提出申請,總投資金額高達一兆五四五七億元。行政院「投資台灣三大方案」的目標是三年創造九千億元的投資,為吸引台商回台投資成立的「投資台灣事務所」宣布,方案已提前達標。
從帳面上看,能夠創造逾一點五兆元的投資金額,十分成功,細究之下,有些值得推敲之處。三大方案到底創造了多少投資金額,行政院和經濟部所發布的數字似乎有所出入。
行政院在今年十月八日的新聞稿指出,這三大投資方案,共創造了一兆二五○六億元的投資,但王美花表示已超過一兆五四五七億元的投資,時隔才不過兩個月左右的時間,兩者相差近三千億元,這麼大的差距令人質疑。
上述兩個數字都失之誇大。根據財政部的統計資料,響應投資台灣三大方案的實際匯回資金大約是三二○○億元,這個數字僅是經濟部宣稱金額的五分之一,其實這個方案所吸引到的資金是本來就放在台灣的錢,真正來自海外的「新資金」很有限,這樣的資金結構與政府原本想藉由台商調整海外供應、將資金轉回台灣的初衷有不小的落差。台商匯回的資金投入實質投資者僅有三成;三年創造千億元投資落底,這樣的規模恐怕沒有什麼好大內宣的。
更何況,政府為吸引資金回流,推出了優惠方案。台商回台投資由政府支付銀行手續費,中小企業利率補貼百分之一點五,大企業百分之零點一到零點五,為期三年到五年。如果台商是因為考慮到分散生產基地所以決定回台,這是企業因自利所進行的布局,政府為什麼要補貼他們利息?再說,目前市場上的利率迭創歷史新低,企業融資成本並不高,無須政府再予補貼。
另一個讓人憂心的現象是台商回台後,帶動廠房、辦公室等房地產價格一路大漲,連帶使得住商房地產價格狂飆,成為台灣目前令人頭痛的問題;且工業區不少閒置土地借「響應回台投資」的名目去化,賺差價又能享受百分之一點五的利息補貼,有違公平原則。
今行政院因為「台商熱烈響應」,決定將投資台灣方案再延長三年,優惠條件大都比照前期辦理,難免令人擔心其必要性如何?就企業而言,政府提供各種補貼當然是多多益善,會有所謂的「熱烈響應」,不令人意外;然而,從政府資源有限的角度來看,則必須謹慎評估這類短期獎勵措施的必要性。
事實上,與其擴大規模讓更多台商「卡位」,倒不如追蹤已經申請回台投資的台商,其投資的進度如何、是否確實達成政府增加投資和就業機會等既定的政策目標。落實承諾、加速執行比延長方案應該更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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