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化趣談】 世界對水果的不同評價
文/融康人類自有文明以來,可供生食的植物果實也有了通用的名稱。就語義來說,使用中文語系的地區稱「水果」,日文寫成「果物」,原義是由「樹上物」演變而來,指「樹上所結的東西」;為了便於保存,果實經過加工,成為主食外的果腹食品則稱「菓子」。
而英語的水果(fruit)主要也是指樹所結的果實;歐洲所說的水果,則包括草莓、西瓜之類的草本植物果實。
最早日本所稱的水果和英語的水果,意義相近,後來兩者的定義,皆演變為歐洲式、包括草本植物的果實。從日本奈良時代起(七一○—七八四),中日文化交流開始頻繁,中國傳入了以水果加工製成點心的「唐菓子」,豐富了日本的飲食文化。
以上是就名稱的演化而言,在認知上,古代中國人認為,水果的藥用比食用更具有價值。日本人是把水果定義為嗜好品,而西歐人早就知道它的營養價值,研發出各種不同的食用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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