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史瑣談】 《新唐書》署名見風格
文/陸茂清司馬遷編纂的《史記》,開創了紀傳體國史的先河,以後各個朝代均仿效編寫。儘管參與編纂的官員眾多,但編纂者的姓名只署領銜者一人,二十四史中,唯獨《新唐書》的作者例外,署歐陽修與宋祁兩人,這是為何呢?
北宋慶曆四年(一○四四),工部尚書宋祁奉命帶領一班人編撰《新唐書》。至和元年(一○五四),宋仁宗又派歐陽修領銜編寫。此時《新唐書》的編纂已臨近後期,歐陽修到職後,只寫了「紀」與「志」。
草稿初具,呈仁宗審閱。仁宗看後,認為一部史書出於兩人之手,體例與文釆均不盡相同,於是令歐陽修詳閱「列傳」,刪改修飾為一體。
歐陽修認真閱覽了「列傳」部分,讚歎說:「宋大人是我前輩,記人記事翔實可信,且文筆超群,令人佩服。再者,對於先朝人物史事的見地,各人不盡相同,我豈可固執一家之言強加更改?」所以只是校閱了一遍,便一無所易。
嘉祐五年(一○六○),《新唐書》定稿,行將付印時,涉及到署名事。御史提出,按先朝慣例,凡修國史,都只署編纂者中職位最高者,前後參與《新唐書》編纂者中,歐陽修職位在眾人之上,理所當然署他的名。
歐陽修不允,據理推辭:「宋大人所修『列傳』部分,占了全書的大部,耗時長而用功深,貢獻當推第一。我主持所修的不及半數,實在不敢掠宋大人之美掩宋大人之功,而揚自己之名。」
御史難以說服歐陽修,只得上奏仁宗定奪,仁宗的本意也是應按舊例,只給歐陽修署名。歐陽修依然堅持不就,所言詞強理直,態度十分誠懇。
仁宗皇帝終於為之折服。於是,歐陽修只在《新唐書》的「紀」和「志」的部分署了名,而「列傳」部分則署名宋祁。
宋祁知道此事後,大為動容,感歎說:「自古以來,文人不相親而好相凌,歐陽大人如此的謙讓,高尚之舉古來少有,足可為一代楷模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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